他一边后悔自己没有许下更大的愿望,一边按键盘敲字:“我们在网吧通宵。”
应南乡:“别带坏我的女朋友。
我刚醒,一会儿去画室做练习。”
余乐:“北京天亮这么早吗?”
应南乡:“天黑得也很早。”
这个凌晨,是余乐和应南乡之间短信来往最频密也最和善的时刻。
余乐在发完最后一条“加油”
之后,把谢朝和商稚言叫醒了。
他觉得有些累,但又莫名其妙地充满了奋斗的精力。
三人在鸡丝粉店门口等了一会儿,成为店里的浪子(1)文科班女孩居多,她们早就通过商稚言认识了余乐和谢朝。
高二刚开学时,余乐每次课间来找商稚言都会收获她们的起哄和坏笑,但渐渐的,余乐诸般表现实在不像对商稚言有意思,反而像是在使唤商稚言。
女孩们的心思歇了,加上商稚言常添油加醋地说余乐的不对,余乐在她们班上人气不高,但大家看到他都挺开心的:他说什么话都像是自带效果,引人发笑。
但谢朝就完全不一样了。
谢朝和余乐第一次出现在商稚言的窗户旁边是来给她送烤肠和英汉词典。
俩人走了之后,商稚言立刻被围了起来:“那个就是理科班第一名那帅哥?”
虽然后来谢朝来的次数渐多,且多是为了余乐跑腿,但他性格冷淡,不爱跟人打招呼,只有看到商稚言,那张脸才勉强活动起来,扯出一个笑。
他认识孙羡,偶尔会跟她说句“你好”
,但也仅止于此了。
女孩们起哄他和商稚言。
这种起哄在商稚言听来,与她们起哄自己和余乐是毫无分别的。
“你脸红什么?”
她又问,“你感冒了?是不是余乐家被子太薄?”
“没有。”
谢朝抬手冲她一摆,扭头就走,“今晚不用等我们了,肖老师给我俩单独讲几道题。”
谢朝其实给自己也买了一份《浪潮周刊》。
这是商稚言梦想的,他想为她保存着。
社会新闻版面的“方寸报道”
专栏刊登着崔成州撰写的报道。
谢朝并不知道他所看到的这篇报道,与商稚言当日所见已经大有不同。
题目下方有一张照片,是在朝阳里的路口拍的。
稀薄的晨雾中,明仔呲牙咧嘴地与野狗对峙,他张嘴大喊,脸上是不属于六岁小孩的凶狠神情,肢体动作却再明显不过:弓着腰,双脚已经做好了后撤逃跑的准备,这是□□裸的恐惧。
撰写报道和摄影的,都是崔成州。
谢朝来回看了两遍才把报纸叠好。
他此时才知道,自己和商稚言遇到的明仔,在记者眼中原来只是一个切入口。
崔成州把明仔的故事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他注视的不仅仅是一个明仔,而是二十六个与明仔有相同命运的孩子。
在报道的最后一部分,还有两段补充:明仔的母亲住进了精神病院,她必须接受住院和药物治疗,不能再独自生活。
而明仔被福利院收留,不必在垃圾箱里翻找食物或是与野狗抢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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